河南开封本地水果店服务项目竞争性文件代写代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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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本地水果店服务项目竞争性文件代写代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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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小知识丨专家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是否合理?
专家评审费应该由谁支付?能把专家评审费视作机构代理服务费的一部分,转嫁给代理机构或者中标供应商吗?01 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6]198号 第二十三条有相关规定: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应该由人支付;条文如下:第二十三条集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目录外的项目,由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依据198号文,评标专家参加评审活动是评审专家与人依照法律规定缔结的劳务关系,如果让代理机构支付专家评审费,显然扭曲了这种劳务关系。财政部国库司对此也有明确的答复:专家评审费应该由人支付!
02专家分析198号文旨在减轻代理机构的负担,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属于有法可依,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不尽人意;不少人认为代理机构作为接受委托的一方,为人服务,由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支付专家评审费也是合理的,实践中,把专家评审费归为机构代理服务费的一部分这种情况屡见不鲜。代理服务费往往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如果将专家评审费转嫁为代理费的一部分,先由代理机构向专家垫付,Zui后还是变成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Zui终会转嫁到供应商头上,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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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拒绝废标
一、投标书中企业、业绩方面的错误
(1)投标企业证书,包括主项和增项,也包括同时具备两项或多项等。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而原证书、营业执照没有及时变更;2.“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名字不一致:3.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增项的特别要求而废标;4.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双的要求。如: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监理甲级与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某投标企业只有其中一甲或者一甲一乙,自然会废标。其中的一个“与”字意即必须同时具备,出现了常识性错误
(2)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件,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证书没有按时年审而过期: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证件等级(B证、C证)不符合要求等。
(3)关于企业业绩与个人业绩。包括:近5年内已经完成的工程类别、复杂程度、单体工程情况、工程项目数量个数等业绩条件。信息平台上可查询的业绩,以及拟投标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等个人的执业业绩不满足,就可能被废标。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房建工程和电力工程业绩。某企业因缺房建工程业绩而废标。2.某监理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规定“至少包含1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同时含路基、桥涵、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且单项业绩里程>10km、总里程>50km”。本条规定明示着多个“陷阱”,包括:“同时含路基、桥、路面”:“>10km”“≥50km”等。某企业或因缺少路基,或因单项里程不足,或因总里程不足而掉入“陷阱”被废标。3.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完成的单座桥长>1500m。因投标书中的桥梁长度业绩无法认定,不满足业绩要求而废标。4.要求总监近5年内有2个类似工程的任职经历。投标书中只提供1个而废标的。
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证书方面的错误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授权人身份与被授权人、授权时间的符合逻辑性等。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授权书的签署日期、公证书的日期、投标函签署日期(或开标的日期)三者之间的关系不符合逻辑性,出现奇葩型错误。例如:某投标函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签字时间(2023年1月7日),在授权日期(2023年1月9日)之前;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取得公证(2017年1月22日)却签署了投标函(2023年1月20日)而被废标的。2.还有的做标人员没有认真核对打印的日期。如:出现2016年2月30日、2016年13月9日、2107年1月9日等;还有元旦之后的投标书,日期中的月日改了,年份没有修改还停密在上一个年度。再如:授权委托书日期与开标日期相同,而公证书的日期却在开标日期之前。3.被授权人的签字错误。例如:商务及技术文件上签字的授权代理人姓名与财务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名字不一致。还有的投标书逐页签字人为“李四”,而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却是“张三”,废标就是必然。
(2)公证书。招标文件对于公证书的要求,包括附《公证书》的原件或彩印件问题。有的规定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公证书的原件;有的规定附公证书的彩印件;有的规定投标文件的副本中也要附上公证书的彩印件;有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附上公证书的彩印件,原件单独递交等。某招标项目分多个标段,允许一家企业一次投两个及以上合同段的。其招标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分别单独授权、单独公证,而某投标单位没有分开,出现陷阱性错误。还有投标书中“P7页为第六标段的授权委托书,而公证书原件”,结果被废标。因将不同合同段分别授权的公中为五、六标段的授权书”证书错装而被废标。
三、投标书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方面的错误
(1)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一般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户(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出时间、汇出金额等,以及投标保证金汇的原件装订要求或彩色扫描件装订要求等。
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招标文件规定为20万元,结果电汇10万元或15万元的奇葩性错误。
2.出现银行电汇凭证为黑白件,未将银行电汇凭证彩色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陷阱性错误。
3.投标保证金扫描件不清晰的常识性错误。
4.不同投标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原件或扫描件错装
(2)质量保证金。
招标文件一般规定质量保证金的限额。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没有填写百分比数字,或者没有百分比符号。
2.限额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例如:某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质量保证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8%;而某一投标人因为习惯性地写成5%,出现陷阱性错误。
3.招标文件给出了质量保证金填写的格式是“%”,而某一投标人却奇葩型地填写为“0.05%”或者“5%%”而废标等。
四、投标书中商务文件编写方面的错误
拟投入主要人员的注册师证件、职称、年龄、业绩。招标文件一般都会给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投标人难免会出现常识性错误或陷阱性错误。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投标函中总监的名字与投标文件的表格材料中的名字不一致。施工单位投标书中提供了项目经理人选,却没有提供项目总工而被废标。
2.拟任项目经理为二,与招标文件“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一”的要求不符而被废标。
3.职称不满足要求,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招标文件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而实际投入的总监职称却为工程师;投入的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证是路桥专业的,不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的专业为会计专业,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专业而被废标。某招标文件要求“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中级经济师就会被废标。
4.业绩不满足要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总工具有隧道业绩,实际的项目总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
5.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拟投入主要人员的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而被废标。有的因为未选派测量工程师而被废标。还有更奇葩的错误,如:某单位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监理人员中有2名总监理工程师不符合招标文件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而被废标。
6.拟投入主要人员正在履约而废标的。
7.备选项目经理、总监无相应业绩或证件不全被废标。
8.年龄超标问题。拟投入的某副总监理工程师实际年龄超55周岁,不符合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中关于人员年龄的要求而被废标。
五、投标书中封面、目录、页码编写方面的错误
(1)投标书的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工程名称与合同段编号等方面;投标日期是否准确?同时购买多个合同段并存在多个合同段投标时,封面合同段编号与正文合同段编号的一致性。有时出现封面是监理工1标,而正文内容却是监理JL2标的正文,而被废标的。
(2)投标书的目录。层次、标题、页码等与正文标题的一致性问题。内容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字体字号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违背目录编写要求的情形,一是要求编写目录而没有编制目录,二是要求不得编写目录而又编写了目录。
(3)投标书的页码。
目录页码与投标文件正文内的页码不一致而被废标。投标文件没有逐页标注页码;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如缺48、49页等。有的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4)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手签,使用了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未通过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分上下册等多册本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只签字上册,下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而被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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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小知识丨结算金额超过预算怎么办?
问题:近日,有从业者提出了一个这样的问题:某工程项目(包括设计和施工)的预算为300万元,故没有采用招标方式进行。但该项目Zui终结算超过了400万元,那该不该认定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项目?回答:针对上述问题,某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刘先生介绍了他处理类似问题的办法。首先要判断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如果是财政性资金,且符合的相关定义,则要按照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另外,在通常情况下,一般是以项目的预算为准,选择相应的方式,而不以结算金额判定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法》)第二条第六款规定,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此类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预算介于分散限额和工程招标限额(《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明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招标)之间的,不采用招标方式,如果属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项目,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就要按照《法》规定使用非招标方式。”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监督管理科副科长马小燕说。根据《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合同履行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在实践中,像装修等项目,都可能面临追加预算的情况,也就是说,项目只能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追加10%的预算,追加预算只能在原预算的10%以内,不可随意追加。“因此,问题中的工程结算金额超过预算太多了,个人认为是不合规的。”马小燕说。超出预算甚多,责任在谁?中贸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成凯认为,300万元的工程没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结算时超过了400万元,此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大概率在招标前没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此种情况导致实际发生的结算价格超过依法必须招标的限额,人负有责任。此外,刘先生认为,该问题没有界定好前提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进一步判断。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七条人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预算的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的,应当在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第二十八条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准确定制,使标书更加美观、具有吸引力。
在服务内容方面,我们致力于提供标书代写服务。我们的写作团队由一群有着深厚学术背景和广泛行业经验的专家组成,他们具备良好的文笔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为客户撰写出准确、具有说服力的标书文本。通过精心选择恰当的词汇和句型,我们能够提升标书的获胜概率,使客户在竞争激烈的招投标中脱颖而出。而在服务范围方面,我们提供标书制作服务。我们拥有先进的印设备和专业的制作团队,能够为客户制作出美观、高质量的标书样本。我们注重细节,从纸张选择到样式设计,精心考虑每个环节,力求将客户提供的信息以更佳形式呈现出来。我们相信,一个精标书不仅能够为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能够向招标评审委员会传达出标书内容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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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标书代写制作,投标文件代写制作,标书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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