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也是《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七种知识产权形态之一。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6)发行权,(7)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我国实行版权自动保护原则和作品版权自愿登记制度。作者在完成作品之时即可获得作品的版权,权利人可以将作品向版权管理机关进行作品登记,其主要作用有:
1、在发生版权争议时,《作品登记证书》是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为权利人向行政机关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便利。
2、在行使版权或进行版权贸易时,如在许可他人出版或者转让版权的情况下,使用《作品登记证书》作为权力证明,有利于交易完成。
1登记主体
具有太仓市籍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登记流程
1、打开版权保护登记平台
2、进入系统登陆界面,注册账号,等待省局审核
3、进行在线作品登记,等待省局受理、审核、受理及审核结果会以邮件形式通知您
4、登记成功后,您可登陆系统查看,并申请打印纸质证书
3提供材料
1、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权利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电子件;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件)
2、提供作品电子件,用以在线作品登记上传文件